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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rockjimmy
殺直系血親不是唯一死刑嗎?
現在連子彈錢都要省?
但是卻沒有省伙食費...
真是繳稅養一堆天線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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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從1935年刑法公佈施行迄今都一直都是死刑或無期徒刑.
參考: 中華民國刑法(民國24年1月1日公佈施行)
引用:
第 272 條 殺直系血親尊親屬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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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99年01月27日修正)
引用:
第 272 條 (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殺直系血親尊親屬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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