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正當加班的時候
忽然同事告知說小弟的車被撞了...
出去一看後,發現撞擊點是車的左後輪的位置
整台車子往前滑行的約6.5公尺,
並且已經貼在右邊的牆上了,且左後輪破損及變形
對方是酒駕,還好似乎撞擊的蠻嚴重的
對方的車已經不能開了
(右輪有變形的情況,似乎是連接右輪的那個部件變形的樣子,導致車子不能開)
當下我同事是建議我報警,並請警方做一下酒測
我有請警方做酒測
不過對方是希望和解(態度還挺好的,直說對不起)
也願意賠錢了事
警方是說看我的決定,如果覺得和解金額可以解決車子的問題,我可以選擇和解
不過和解後,就不能再要錢了。
當下對方是希望和解,看我提出金額是多少(感覺大開口應該是會給)
後來我提出7萬元,對方說不然10萬元
調解時,對方給9萬,因為之前有提出說7萬,就不好意思再索要了(中古車也才買7.5萬)
就此和解。
後來車子到保養廠後,
師傅是說左後的輪胎及三角架要換,牛腿仔變形也要更換
左後門的下緣變形,導致車門無法閉合,需要鈑金
右前門有部分變形及引擎蓋的右側的烤漆磨損
維修大約5萬左右
事情經過大概是這樣啦。
後來我同事是說應該跟對方多要一些,至少應該要15萬以上
如果是他酒駕遇到這種情況,20萬要考慮一下,15萬一定是會同意的
我疑惑的是,如果是大家遇到對方酒駕,要怎麼做比較適當
對方如果裝可憐或是低聲下氣的話
總覺得很難硬起心腸依程序酒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