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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2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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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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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chelle-lai529
所以現在不能在公私上打轉就是了,越來越迷糊了。
誰跟你說『士兵丈夫和士官妻子在洞房時敬禮』,那進入時還要『報告長官,單兵準備提槍進入,請指示』,不然就要軍法審判嗎。

當然如果在戰情室搞,可能另當別論。


我不是軍法官
我只知道小弟以前服役時
軍法官說只有2P的洞房
若有階級低的打了階級高的
仍算暴行犯上

軍人在休假場合見面
就算不用敬禮
也不能暴行犯上
請問這算公還是私?
 
舊 2011-01-07, 03:49 PM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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