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flora20100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0
引用:
作者tcr_adv
那篇文章的作者不願意用google

結果連你這個讀者都不願意

那我幹嘛這麼雞婆地告訴你?

而且別人的文章,最好連作者是誰都要標清楚

不要以為底下多貼了一個連結就可以混過去


貼一個連結不夠?
這樣算混過去?
說話需要這樣嗎?
我承認我是為了求快
所以就貼了並貼出連結
也許不是很完整
但也不需用混過去這種字眼吧?

我和那些軍人不熟 純粹就事論事
我不是說他沒問題
而是說目前已爆出來的部份
其實冷靜想想
好像還不足以治他罪
舊 2011-01-07, 02:12 PM #16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lora201006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