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要求那些還知恥知道感恩的人捐出來,不如要求那些福利被刪減就出來上街頭遊行的人不要靠x ,讓財政收支困難想合理規劃政府支出預算的官員能夠不被他們的遊行示威所要脅,雖然那已經是3年前前政府時代的事了
而且我看到上次有新聞,真的有老師願意把這次國民黨修改後多退給他的錢捐出來,好像是署名"東部客"的花蓮人投書說的.....這也才有點老師的樣子嘛,現在領退休金的數十萬人不知有幾個能這樣
而且我覺得這樣的要求太違反人性,也是在懲罰好人,獎賞壞人,完全不需要這樣。我們為什麼要用這樣不公不義的國家福利去測試人性?制定公平正義的法律是我們人民一票票選出來的政府的職責,他們做不好,我們就是一直鞭到他們可以做好改善為止,不然就換掉,不就是這麼簡單而已?台灣的問題是只憑感情和感覺或走路工在投票的人太多,用理智投票的人太少,所以就算政府制定不合理的法律,也沒辦法換掉他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