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pirit.tw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西螺大橋畔
文章: 4
引用:
作者藏地旅人
這封信對象不是大眾,也不是老太太家人。
是「法官」,是他的「台大口試教授」

因為他有官司,他得表現出深具悔意來爭取緩刑甚至罰金。避免他有前科。

因為他要畢業,他都花七年了,一封信換得口試委員有藉口可以放他過。

他有精神病?我更傾向相信這個人與家長充滿算計。


懷疑 +1

連聽到救護車聲音都可以 "發病"

豈有 "能力" 可以 "寫出" 那樣的字句
舊 2011-01-05, 01:37 PM #4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pirit.tw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