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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168
怎不挑最多人看的蘋果登道歉呢?...挑那根本沒人在理的中央社...

文筆說實話很官腔...根本不像博士生本人寫的...

看到下面這段文字...真是大快人心阿..

http://www.nownews.com/2011/01/05/91-2679376.htm

新店警分局長則表示,警方偵辦後發現,余姓婦人被送上救護車前就已無呼吸心跳,認定未涉及過失致死罪嫌,日前仍依妨害公務、傷害罪嫌,將蕭明禮函送法辦。雖然他已發表道歉信,但因所涉罪嫌屬公訴罪,全案仍將進入司法程序。
舊 2011-01-05, 10:15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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