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LY-SKY
若你是指我前面所舉的特例..那不能算收據..只能說是經由彩券販售機器所判讀而列印的中
獎紀錄.沒中獎的彩券應是無法讓機器列印的...這也是該案件最後判定該消費者須等一年的
理由(只要一年內沒人持彩券去兌換..)...
但若你所指的是代買公司只給收據...那確實會造成糾紛...況且.在我前面所PO的對獎網址內
.也有所謂的線上購買...就算是美國本土內.用該線上購買.需花雙倍價錢(一組US$2)...那為
何從台灣購買.只需US$1.68...這也是不太合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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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 他有請人在美國 專門幫她代買彩卷 也是可能
台灣收錢 美國那邊馬上下注 回傳號碼給台灣
賣彩卷的經銷商 賣多了
抽的手續費也很嚇人
不然 目前台灣彩卷行 怎開那麼多間 表示利潤不錯
我門這邊小鄉鎮
幾乎比便利商店還多
我自己也有購買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