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joeywu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320
引用:
作者EAC212
安全帶有其重要性,政府當然可以法規要求廠商將其列為標準配備才能上市銷售,
但是不應該和罰則劃上等號。
就像是冬天天氣很冷,為保護民眾身體健康,修法冬季外出務必內穿衛生衣、外穿制式標準規格的羽絨衣,未穿標準服裝者罰款3000,請問誰能接受?
同理,試問未戴安全帽和未繫安全帶影響到誰?
沒有是吧..
反而是無照上路、超速、酒駕不遵守號誌,甚至道路設計不良和維護不當等等的原因才是影響道安、造成危害別人生命財產安全的主要原因。
不然 要不要再加一條,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必需繫安全帶,身著防燃套裝、戴安全帽才能上路??
把道安問題焦點放在有無繫安全帶上,未免太倒果為因。

天氣冷不冷,
每個人感受或有差異,
體質不同,
有人穿一件即可,
有人要穿4件才OK.

但安全帽不同,
可不會因為每個人體質不同,
所以有的人不戴就行,
有的人戴口罩就可以保護頭部,
有人必須戴全罩方可,
高速下不戴安全帽去親吻地面不管何人都一樣.

安全帶亦同,
不會因為遇到事故的是何人,
就能抵抗運動定律.

已知會造成傷害的事物,
政府必須要有適度的強制力去制止或防範.
舊 2011-01-03, 10:09 AM #6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oeywu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