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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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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永恆的回憶~
文章: 260
既然那麼不喜歡公教人員,促請立委立法通過吧!

凡該法通過前,已領月奉、退休金之公教人員全數追繳國庫,無力償還者,由後代子孫三代內償還完畢;生死不明且無後嗣者,由姻親代償;姻親無願代償者,扣押1/2名下動產、不動產、有價證券供國庫有效運用直達償清!姻親之後嗣、姻親亦比照辦理!
懲處比照內亂、外患罪。

這樣可以了吧~還可紓解人口壓力~


樓主居然整天貼新聞 都不煩啊~
舊 2011-01-02, 02:36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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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yua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