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0919
*停權中*
 
0919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新北市
文章: 257
引用:
作者sutl
我妹到了英國,才發現法律很簡單。

畢竟人家有陪審團制度,每個公民都有可能進陪審團。



我也覺得應該要有陪審團制度!
從一些荒唐的【無罪】判決,特別是性侵害案件,台灣真的是讓人覺得簡直就是性侵犯天堂... 重重判,輕輕關(1/2就假釋),關出來後再繼續犯案...
誰家生女兒,就該被糟蹋嗎?
遇上腦慚/殘的恐龍法官,"基本價值判斷"可能還不如陪審的鄉民團哩,摸胸就已經違背一般父親對女兒行為管教的常識了,管它是公開或私下哩。
最重要的是,白玫瑰法案,不但被修成司法院(官官相護何時了)版本,還卡在那無法通過.... 哀,民國100年了,有甚麼好慶祝的,依舊承襲【有關係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的風氣。
舊 2011-01-02, 09:30 AM #2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0919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