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日本或歐洲像瑞典這些有自製戰機的國家,其目的不一定真的要讓自己的軍事武器實用化(正式服役)。
因為軍事工業也是火車頭工業,許多金屬、材料研發如果有頂尖的軍事工業帶頭去做,
日後釋出技術和人材到民間,民間也會因為這些來源而大大加強研發技術,製造出民用的商品。
花大錢研發軍備另一個目的是保持技術實力,雖然不能量產只要擁有相對的研發實力,對方下一代的東西出來之後,自己也能很快跟得上。
而且適當地把軍用技術或人材回歸到民間,對軍事研發或民間技術也有回饋的正面好處,
例如通用動力的J79 引擎團隊解散之後,有的人加入民間發動機廠商,後來研發出來的渦輪扇葉塗層耐熱技術反而比通用做出來的妥善率更好,
於是通用再買民間的技術授權同時用到軍機發動機上面,這樣的產業技術交流都是正面的。
之前就有大陸的專家在呼籲不要刻意把現有軍用航空器研發的人材用國家安全的理由把人材只放在軍事或國營單位,
一定程度去培養民間或半官方單位,民間單位經營的彈性比國營單位強得多,況且大陸所謂引以自豪的技術多半也落後歐美至少五到十年以上。
台灣如果能適度把國家資源放到民間利用股權去管理,例如用建造戰機的技術去製造民用螺旋槳機,引擎跟國外買,
目的是自主研發民用飛機的技術,日後這些人材再放出去開枝散葉,這才是軍事工業這個火車頭角色在承平時期應該發揮的角色。
不過悲慘的是,上一任政府把公帑在國外建立公司,然後再把錢挪到其他地方,這就是最壞的範例了。
總之軍事研究的成果不應該只侷限在軍事用途,把技術人材釋放出來,民間會有更多創意,更能發展平民生活便利的發明。
如此一來,軍事上的投資就不只是軍事的,這樣國防的開銷也在民生、經濟層面具有更多意義,可惜台灣一些讀政治、法律的人就算懂,也不想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