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LK-240
感覺這個紛爭最主要的就是計價方式衍生出來的,4萬到底是救多少資料才算得上值這個價?
記得早期並不是使用這種計價方式收費的,救多少就收多少依檔案容量計算不是嗎?
如果考量成本效益定個基本收費也不是難事吧!
動不動就法院見,給人感覺法院好像你家開的一樣,這是經商之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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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K-240大大您好:
你點出主要問題所在 沒有備分的確是我個人的問題
所以我目前都有離線作備份的習慣
也因為這次事件
讓我養成這個好習慣 算是"塞翁失馬 焉知非福"吧
至於我之前對linweihd提出的5個問題
他高興回答就回答 他個人的自由
至於那家公司的經商之道=商道
從以下資料可以窺之一二
也是我之前提的Q5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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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重點是在於
今天我這個案子並不是個案
根據以下系統查詢(司法院資料)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點選判決書查詢 or 簡易案件查詢
選擇 台北地方法院 or 台北簡易庭
選擇 民事
輸入"關鍵字"
就發現不只我一個救援資料糾紛(從2006年開始)
我查到就8個案例
這是檯面上的 那檯面下的還有多少呢??
還是剛好這些全部案例都是刻意不付錢?????
有很多案例都是公司行號
公司行號應該不致於都這麼無聊刻意不付錢吧
既然容易引起糾紛("資料救出"的認定)
為何不說清楚 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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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那家公司問的"技術專業"問題
看完後大家各自評斷吧
反正我擋到別人的財路了
不要像我一樣 相信許多成功的案例
滿懷希望去救援 還搞的勞神傷財 還不是我要的東西
或許技術上很高超 但是動不動就上法院
我實在無法苟同這樣的經商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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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看到linweihd之前問到 "把資源回收筒理的東西清理掉,真的就刪掉了嗎?"
網址如下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27&page=1&pp=10
請問貴公司的資料救援專業程度有多少?????
是像您所發問的問題一樣嗎?????
我可以回答你之前這個問題(小弟在國中時剛好就約略有涉獵到)
基本上資料還是存在於硬碟上的 若真的全部刪除了 貴公司要如何救援資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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