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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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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中華民國
文章: 83
讓我想到...

A : 我兒子快被你們逼死了 他崩潰了
B : 哇﹐傷得很重啊!
C : 可是那位老太太已經過世了呀!

A : 他從來開車沒發生過這樣的事情 這是頭一次
不能因為有精神疾病就不讓他開車...
B : 所以要等到出事以後 再來宣稱有精神疾病...

是因為被媒體報導出來 人人譴責 見笑轉生氣 所以情緒崩潰?
還是因為自知做錯事 自責崩潰?

擋救護車的時候 就不會崩潰 還能比出中指...
我不曉得已經有精神疾病到不知自己做甚麼事的人 精神層面還能再崩潰...

有這種觸犯公共危險傾想的人 最好暫時不要讀博士 讀了也沒用
現在報導出來 恐怕很多學校跟企業都會拒絕往來吧
先接受心理治療 社會輔導 最好能進行長期的社區勞動 愛心服務之類的

現在人的社會價值觀 逞凶鬥狠 不顧別人死活 實在偏差的很厲害
犯了事又不勇敢承認 遮頭遮臉 處處推諉...遺憾
舊 2010-12-29, 11:53 PM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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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皮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