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42章經
突然想到
如果
1.車子停在路邊,雨刷被夾宣傳單
2.車主故意忽視宣傳單,不去看也不去拿,發動車子開走
3.宣傳單被風吹落,掉落至地面
4.剛好環保局的出現,開車主亂丟紙屑罰單
不知道有沒有這種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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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單本來就不能亂發,尤其又是沒有經過車主同意,本來就不能隨便把宣傳單固定在私人的物品上
相關法條可見廢棄物清理法,或者是各縣市環保單位根據廢棄物清理法所制定的規定,詳情應該問問當地的環保單位
但你講的案例這是兩件事情,兩邊都有錯,都要罰,沒有說誰先犯錯後面就沒事
廠商亂發傳單,所以環保單位要罰,這是第一件事情
但車主仍要罰亂丟垃圾,雖然是別人的垃圾,但是車主也不能不善盡處理之責,而且此案例又說了,是忽略假裝沒看到,這是第二件事情
除非可以證明,廠商放傳單,是故意放在某個車主看不到的地方(當然頗困難的,只是假設),直到車子發動才出現,那或許還可以因此免罰,但這一切都得申訴甚至是去法院吵才能得到平反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