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迷路的小狗
等司法告一段落不知道式多久之後的事了
屆時這事情也一定沒有媒體會去關注
誰會去注意到台大有沒有懲處
不想做就直接講不想做
還牽扯一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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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種牽扯到司法問題的學生
應該也是先考慮有關當局是怎麼處置這個學生,才來講校規吧
第一,對於校方來講,到底是不是這個學生做的,學校一定要確定,學校不能因為人肉搜索的結果就來懲戒學生,一定是看司法單位怎麼說的,才能懲戒這個學生
這點大概無庸置疑,是這個人做的,像這種重大案件,自然校方就要成立委員會來決定怎麼懲戒這個學生
第二,就是要怎麼懲戒,要記過還是開除,這標準校方一定要看司法單位是用甚麼罪名起訴,才能決定到底怎麼懲戒
現在對台大來說,他們能做的,也不過就是這樣了(也就是新聞中講到的先成立一個獎懲委員會),你怎麼去要求學校來決定怎麼處罰學生?真的想要台大做點事,建議你去要求司法單位還比較正確
如果台大可以隨便因為一個學生有嫌疑,二話不說先開除再說
請問你認為這樣是不是不把法院看在眼裡,如果你懂這個邏輯先後順序,你大概也能體會台大能做的,其實也就是這樣而已,你以為台大對於這種事情還能有甚麼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