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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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avelee
如果你支持「違法妨害交通(但僥倖沒被開單)」的人,勝過支持「以未必違法的手段惡整違規停車」的人,那我們還真是沒交集。
我並不贊成過份的手段(例如刮車)。但如果惡整的手段並沒有超過拖吊+罰錢的痛苦,我並不同情違規停車一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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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沒有交集。
從一開始我就沒有提到支持什麼東西的,只是看網友們的留言很好奇為什麼有些台灣人都會想到一些有的沒有的手段。然後你就突然跑出來說放照片無犯法,這裡我已經滿頭問號。然後我回文說許多網友的手段是違法的、結果你又說你感情上是支持什麼什麼的…所以從頭到尾我們兩個跟本在講兩件事。我一開始還在想怎麼會突然回這些文,想的我頭都感覺快痛起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