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擋車男自責瀕崩潰 盼社會給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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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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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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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19
引用:
作者
archarch
防礙公務
汙辱公署
再來才是罰單
除非消防局想搓圓仔湯...不了了之,
不提告...
若是男人 就站出來道歉,
敢作不敢當...
消防隊不是出來提告了?
阻擋救護車明顯是妨害公務,
比中指則是侮辱公務員,
妨害公務是三年以下的徒刑,
侮辱公務員是六個月以下,
希望檢察官不要有一念之仁.....
至少中指男本人和家長都要出來正式道歉,
尤其是一定要向老太太的家屬道歉.
否則就公事公辦, 請檢察官起訴時從重求刑.
2010-12-29, 11:44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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