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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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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防礙公務
汙辱公署
再來才是罰單
除非消防局想搓圓仔湯...不了了之,
不提告...

若是男人 就站出來道歉,
敢作不敢當...



引用:
作者霹靂遊俠
講這些沒啥用

不過就是出來,接受法律制裁(雖然所謂的制裁可能只是被開交通罰單)

如果家屬和醫院要告就乖乖上法院,跟人家和解

哪需要在那邊崩潰、自責,裝可憐不如認真面對

從一開始最簡單的處理方式就是這個而已,也不會搞到全台灣媒體和民眾看到他就打的程度
舊 2010-12-29, 10:03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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