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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the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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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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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ony023
據知,奇美、友達、華映、瀚宇彩晶高階主管被美國判刑的罪名是 : ”聯合操控價格”。這在美國是重罪。

而美國之所以注意且展開起訴的原因是:

韓國三星(Samsung)的營業主管主動到美國投案( 沒有被判刑:無罪 ),並提供所有台灣各面板廠參予控制價格的公司及相關事證。

結果:
美國法律是主動投案並提供資料者可以免罪(這三星早就知道)。其他被起訴的則一律求處重刑。
所以現在奇美董事長到美國服刑,還有幾個業務經理也在服刑中,友達上訴中,如果沒成功,李焜耀也跑不掉。

註:台灣的這幾家電子公司 被南韓三星電子! 高層出賣,都被判刑十幾個月以上,( 如果記憶無誤南韓三星是面板界的龍頭 )。

韓國人爲打擊我台灣,所用的手段之狠,無法想像。

還要看韓劇嗎?還要買韓國貨嗎?還要對著韓星尖叫嗎?
想想吧。



所以依照內容來說,南韓三星是屬於"無商業道德"

但是就商業利益來說,三星作法並沒有錯?


如果三星沒當抓耙子,到時候被查到就是再多一位被關

當然,也有可能是永遠都不會被抓,大家荷包滿滿笑呵呵


不知道我這樣解讀對嗎?
舊 2010-12-28, 04:35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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