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自己已經把答案講出來了. 雖然跟我用的詞句不同.
但同樣道理. 第一個"確立的就是生前遺囑確立的風氣"這個就可以告訴你"完全不可能".
而且我講的另一個重點我再重覆一次.
現在連槍斃殺人犯都要看國外臉色..
讓平民安樂死就根本不用做夢.
答案就是還是--根本不可能.
引用:
作者藏地旅人
我覺得這並非無解,首先要確立的就是生前遺囑確立的風氣。此外,修改財產繼承制,因安樂死之人的財產必須先交由第三單位信託,並經一定查證程序之後才可以繼承。
其實更多時候,事情是相反地,因為財產喬不攏,所以怎樣都不能讓當事人死。不然就是當事人挾著手上一筆遺產,綁著子女,怕還沒走之前就被遺棄。這是社會的人性。但不能因為如此就不想面對這問題,我還是認為「安樂死」是一件要面對處理且一定要法制化不能退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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