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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擋住救護車,還比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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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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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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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G
不要逗法官笑...
你說他緊急煞車害到後車,他還說後車未保持安全車距咧!
嫌犯要負責舉證自己的清白,那檢察官躺著幹,警察閉著眼抓人就好了。
以台灣法官不食人間煙火的程度,這樣的辯方論點確實可能被採納
法官:那個誰誰誰(消防車駕駛),罰你明天開始車上載豆腐跑山路
2010-12-27, 08:1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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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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