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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斑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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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2
引用:
作者Belldandy_1
以這位博士生老爸的邏輯,是否只要念到博士而且患有精神疾病,
就可以讓任何罪過無效化??

那以後可能滿街都是精神病,反正只要會念書的精神病患,殺人放火都應該被原諒。

有這樣的父母養出如此這般的小孩,一點也不覺得奇怪。


以後法院對於無論是宣稱有或真有精神疾病的犯罪者,應該要連帶判決其為「禁治產人」(前幾年已修法改稱為「受監護宣告之人」),不可以享有許多法律上的權益。
舊 2010-12-27, 07:48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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