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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kyoc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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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46
引用:
作者tcr_adv
如果你指的小事是指,花太多無謂的力氣在人肉搜索上面,用盡各種強烈的詛咒當事人,可能真的是你講的那樣沒錯

但是有人開了車,擋住救護車,我不覺得這是小事

我建議您好了,如果您覺得這件事情大家討論失焦,應從以後類似的醫療救護機制,是否應該加強法制規範來討論起

你要看到大處,就是討論這個


其實立法, 真的也很難判定你有沒有故意擋到
可是這個大學生, 還真比中指, 那就是故意, 因為你有FEEDBACK
我是贊成加重罰責啦
台灣死白目真的很多
完全杜絕是夢話, 但可以減少

台灣沒同理心的事太多, 2300萬人天天人人做一件, 各位都要拿出來吵?
舊 2010-12-27, 04:55 PM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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