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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oro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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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010
永康街冰館股權糾紛 老闆敗訴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053804.shtml
以芒果冰聞名的台北市永康街「冰館」,因家務事年初無預警歇業後,爆發的經營權糾紛,老闆羅駿樺認為冰館當初是他獨資成立,然後借名登記在前妻張介梅、前妻姐張秋萍的名下,向法院起訴要求前妻返還原始股權,台北地院審理後,以羅未能證據證明確有借名登記的關係存在,加上他也無法證明前妻沒有參與盈餘分配,判決羅老闆敗訴確定。

永康街冰館,因為老闆羅駿樺與妻子張介梅傳出感情糾紛,年初鬧的不可開交,已成永康商圈地標商店的永館,甚至因此歇業,離婚後夫妻雙方旋即爆發經營權之爭,羅母指媳婦張介梅欺人太甚,把羅家全部財產都假扣押後仍不滿足,兒子才會被迫做出關店決定後,並指媳婦在離婚後獅子大開口,要冰店一半的營業額,當贍養費。

在婆媳的隔空交戰中,張介梅的姐姐卻反駁羅家的說法,指妹妹才是真正芒果冰的發明人,一度指羅掏空永康冰館。

為了確定誰才是永館的獨資成立者,羅駿樺循法律途徑打民事借名登記官司,以前妻張介梅和其妻姐為被告,認為前妻只是掛名的人頭股東,他才是當年成立時的唯一出資者,要求2人返還成立時的出資額共25萬元,然後將所有權移轉登記到羅的名下。

法院審理,永康冰館從89年,以20萬元設立「冰館企業社」,到之後更名為「冰館冰店」,在96年間,2度更動股東結構,包括羅駿樺的前妻及其妻姐都是名夥人,前年底,增資到50萬元成立「永康冰館有限公司」,羅的前妻和其妻姐都是出資的股東,但羅指前妻是以借名登記方式成為股東。

由於本案是簡易民事訴訟,一審簡易庭判決羅敗訴,羅老闆上訴台北地院後,合議庭認定羅所說的掛名人頭股東、公司分紅前妻未參與分配等等的說法,並未舉證以實其說,判決羅老闆敗訴,全案至此不得再上訴而確定,換言之,羅的前妻姐妹擁有冰館的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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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改名永康15.. 不過生意跟以前比起來差很多...
誰拿到股權其實也不重要了...
     
      
舊 2010-12-25, 12:53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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