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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l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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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3
引用:
作者米蘭風格
好囂張的徒子啊,
未滿 18 行徑如此離譜,
師長報警,
警方還要老師跟學生道歉,
(學生有背景的嗎?)
現在學生都不學生了,
少年法庭還有用嗎?

據說因為老師也有動手,所以警方讓老師、學生互相道歉。

若真的要公事公辦,倒霉的絕對會是老師,(因為學生未滿18歲、罪刑輕)。
舊 2010-12-21, 03:33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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