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eet213
例如有 2份以上工作者,僅採計主要工作收入,未含其他工作收入,且未計入非經常性加班費、年終獎金、員工紅利、績效獎金與全勤獎金等收入。
自我感覺良好的官員
難道都沒在聽說1份工作都已經上到一天12小時才能領到2萬6~7
當每個人都神出一張嘴就可以2份以上工作了嗎
1份工作就沒日沒業超時資委會都不敢抓了
還2份工作勒,都跟劉嘉玲一樣每天只睡一個小時,民營公司上班都可以摸魚摸很大保持體力等下班兼差就對了
全勤獎金更是機車,難道天才的官員都沒聽說全勤大部份公司都併入全薪裡計算了嗎,沒加上全勤還有公司底薪就不到18000的,資委會還不快去查,公務人員那麼爽當的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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