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pcwalk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31
公司...主管沒擔當.
會訂出規定一定是以前出過問題,為預防再犯所以制定sop.
現在又要基層員工擔責任去破壞規定??
矛盾的事情一堆.這文章...不食人間煙火.
引用:
作者signally
嚴心鏞/奧爾思(Ours)服務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
 一杯咖啡,不一樣的用心和做法,帶來的結果也不一樣。

 在我過去的管理經驗發現,當一個企業的規模太大或店家數太多時,許多現場的問題,老闆總是最後一個發現。於是我們成立一個神祕客市調部門,在接受客戶委託培訓前,會安排前往門市點觀察及蒐集客戶的服務案例,藉以評估、了解對方的服務現狀,我稱之為老闆的「第二雙眼」。

 記得曾經接受國內免稅商店的委託,在機場看到一幕情景:

 有一位旅客在選好商品、結完了帳,要拿走商品時,卻遭櫃檯人員拒絕。旅客解釋,買下的商品是要送給女友當禮物的,因此急需帶走,但只聽櫃檯人員反覆的說:「先生,真的沒有辦法。這是我們公司的規定,不是我的問題。」不論旅客如何動之以情,H理,櫃檯人員始終用同樣的話來回應。這幕的收場是,旅客最終氣不過,大聲咆哮後,掉頭走人。

 這類因「公司規定...
舊 2010-12-19, 11:38 PM #2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cwalke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