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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07g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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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89
引用:
作者Totenkopf
戰爭是暴力行為,但並不代表可以無限制的使用暴力,戰爭也有戰爭的規則,否則化學武器、生物武器都可以恣意使用,近代戰爭是這樣嗎?顯然不是嘛,以前的野蠻年代是一回事,現在都已經21世紀了,還拿中古世紀的思維出來,那不是很奇怪嗎?
再者,戰爭既然是政治的延伸,自然是以政治考量來規畫戰略,再以這個戰略來執行戰術,並不是有什麼就打什麼,而是需要什麼決定怎麼打,那時的美國有要跟中國全面開戰嗎?沒有吧!那為何要把美國納稅人買的原子彈丟到中國?那樣會符合美國利益嗎?冷戰時期的代理人戰爭重點就是要代理啊,越南與阿富汗美蘇自己跳進去攪和都沒好結果

退一萬步想,不講國家之間的戰爭,就拿我跟你打架來比方好了,如果你我沒深仇大恨,只是細故想給對方一點顏色瞧,互毆時就應該不會拿槍拿刀出來耍,拳頭招呼時也會避開要害處,這樣打完雙方比較好收場,也就是所謂”有限戰爭A...


您的論點很好,不過依您標準,核武的存在本身就應該是非法的,

威脅或暗示使用核武就更不用談了...
 
舊 2010-12-19, 06:06 A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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