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厝漢
我不了解耶 當初 美國丟一顆送日本 就讓日本 say goodbye 了 ,中國那時這麼秋。為什麼不一次 丟個 10幾20顆給他 炸一炸呢!? 炸個幾顆,包準中共叫不敢吧 。
我一直有個問題,以前人在打戰,不爽是可以殺你全家,把你全城的人都殺光光,現在打戰,管東管西,還不能誤打平民!? 是為何。有人規定嗎!?
竟然戰爭 怕誤傷平民,就不該戰爭,萬不得已還是戰爭了,不是以優先殺光對方,使自已保有最不敗的地位才是上上之策嗎!?還管對方的平民死活!?
對方的軍人死光,一定從平名徵兵,斷他兵源有不對嗎!?
雖然這麼做很殘忍,但我覺的兩國交戰,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已人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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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是暴力行為,但並不代表可以無限制的使用暴力,戰爭也有戰爭的規則,否則化學武器、生物武器都可以恣意使用,近代戰爭是這樣嗎?顯然不是嘛,以前的野蠻年代是一回事,現在都已經21世紀了,還拿中古世紀的思維出來,那不是很奇怪嗎?
再者,戰爭既然是政治的延伸,自然是以政治考量來規畫戰略,再以這個戰略來執行戰術,並不是有什麼就打什麼,而是需要什麼決定怎麼打,那時的美國有要跟中國全面開戰嗎?沒有吧!那為何要把美國納稅人買的原子彈丟到中國?那樣會符合美國利益嗎?冷戰時期的代理人戰爭重點就是要代理啊,越南與阿富汗美蘇自己跳進去攪和都沒好結果
退一萬步想,不講國家之間的戰爭,就拿我跟你打架來比方好了,如果你我沒深仇大恨,只是細故想給對方一點顏色瞧,互毆時就應該不會拿槍拿刀出來耍,拳頭招呼時也會避開要害處,這樣打完雙方比較好收場,也就是所謂"有限戰爭"的作法,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