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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oro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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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010
引用:
作者Crazynut
看到黃金獵犬的新聞,我突然有一點開始擔心…

萬一蘿莉控守在百貨公司之類,專門來「撿」那些過動活潑不慎走失的小蘿莉…最後該怎麼算…

18~30歲這段時間要待在我家...... 30歲後領回...
我沒要求 1/3 的時間待在我家已經很客氣了...
舊 2010-12-17, 08:29 AM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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