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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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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Post 嗯...

你拿我根本沒講的意思去扭曲之後然後說要吐口水.

然後我跟你說我沒那意思你個人意見並不代表其他人的意見或是需要同意你.

你不回應我的質疑.

然後轉向威脅說你要告我?



sure.



不好意思, 我在上一個回應對於你的某方面詞句上措辭過猛.

這邊跟你-albert@46-道歉.

以上由我慕凡聲明.





引用:
作者albert@46
別說這裡的人不通人情
污辱我的部分, 最好鄭重道歉
別等我提告, 那就晚了
 
舊 2010-12-16, 01:12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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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