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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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obius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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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若要還就不會要30%
我若要錢不會只要30%
要就全吞不然就全還
還不還錢還要先調查對方經濟狀況嗎
太好笑了
哪來這麼多合理化貪字的藉口
貪不是不可以
不要找藉口
要人家的錢背個貪字很委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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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重點不是貪心,而是失主的損失能不能減少...
民法定30%不是要拿來做道德教育,而是希望本來想全拿的人有個轉念的誘因,或許可以說是利用人的貪念,但是對失主而言,能減少損失應該比貪不貪什麼的更重要吧。
換個方式想,失主也是因為自己的輕忽失誤才將財物遺失,結果本應完全失去的財物被人撿到送回,卻不願付出酬金,不也是種貪嗎?
我之前撿到過幾次手機,也都是還給人家,沒有要求報酬,不過我掉的手機和錢包從來沒找回來過
在那種時候,我是很願意用三成的報酬來換取失物復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