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工不同酬, 的確令人不爽我同意!!
但老爸那一輩呢? 祖父那一輩呢? 不就被凹更慘了... 不少還是硬被抓來當兵的...
但, 就當欠國家的, 還了, 也就是了.
不滿想爭取自己權利的, 小弟也認同, 只是覺得顧慮到當時的時空背景, 法源, 吃相問題... 所以個人才覺得以義務役薪資+一些利息或補貼等等, 也就是了.
(至於加多少幅度... 嘿嘿, 這就有得商量)
但若基準點明確&公開以志願役為基準, 那事情就會更複雜了... 搞不好吵個10年都沒結果.
別忘了, 當陸軍還是二年時, 海空軍還是三年呢... 要抱怨嗎?!事情都過了...
當兵, 不就是那麼一回事...
當的時後很X,退伍後又會懷念... 這就是人蔘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