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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臺灣....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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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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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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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ider
官方文字用臺,個人不反對,因為那是官方文件,本就需要比民間文件正統
反正官方要用那個字,對民間來說,問題不大,反正又不會跟著用
民間公司簽訂合約文件時很有可能用到地址或地名
如:交貨地點,裝機地點,送件地點.....
如果平時用慣了簡化後的字(可能不只是臺跟台情形)
正式文件上習慣不容易改回來
如果發生糾紛仲裁牽涉到重大利益時
對方不是善類存心耍婊
合約上任何一個字都有可能決定生死
2010-12-13, 11:0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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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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