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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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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引用:
作者小建
上手銬這部分持保留態度...

相信警察對於怎樣的人/情況需不需要上手銬,會有相關規範!
別忘了,該女子現在身份已經是通緝犯了...


沒錯 有些人就是不給他一個 教訓讓他痛一次,他一輩子也不會明白自已是怎麼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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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舊 2010-12-07, 04:36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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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