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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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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引用:
作者yider
合併執行的折扣率太高了
該重新修法設下限,如不得少於6折、7折

會有比例問題吧?
譬如無期徒刑關多久
有期徒刑上限是關多久
很難去大過那個比例
除非是真的很惡性重大
可是若真的很惡性重大那幹嘛不直接一個死刑就好了?
 
舊 2010-12-07, 10:55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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