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新聞轉貼]狼表哥硬上7次 判50年2個月... ?
瀏覽單個文章
marks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引用:
作者
donqa
一次7年2個月 共7次=50年2個月
最後合併執行....
恩 我不懂法律 但是合併執行似乎不是很難懂?
團購的概念該不會就是從這邊來的吧?
一起買比較划算?合併執行刑期也會更短?
2010-12-07, 10:28 AM #
4
marks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marks
查詢marks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marks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