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RAMSA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彰化
文章: 689
引用:
作者ladygaga
快跳吧!

我前幾天(雞肉店)才連續做了27小時 好爽
早上8點半上班(早上7點起床) 隔天早上11點多回家

真是好的工作

看來你跟Vender的關係不太好喔,TSMC會操?我覺得壓力是比較大,操的話我覺得其實還好,我之前出包待過36小時的,除了ASML敢跟TSMC討價還價我還沒看過其他家敢的
 
舊 2010-12-03, 08:09 A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AMS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