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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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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5
自已的生命自已掌握。他要怎麼決定,就尊重他吧。

不過請他要死 別到會煩到人家的地方。也不要去騙保險金,留下汅名而以。

自殺我覺我不鼓勵,但是也不支持!!!

畢竟有時後,好死總比賴活著。活著也是痛苦不如早死早操生。

叫他自已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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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舊 2010-12-02, 12:21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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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