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剁ㄐㄐ好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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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de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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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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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42章經

信用無價
能弄到這副田地

網路交易隨便換個ID又繼續賣,只要有貪便宜的買家永遠不缺待宰的肥羊。之前已經有負面的社會新聞了,買家還是持續上鉤。
之前打過一次官司,才發現有的人對信用、前科之類的記錄是完全不關心的,如果是蓄意詐騙,他又怎麼會Care這些虛擬的信用呢。
告吧,只有適當的法律行動才能嚇阻這些人保障自己的權益。
樹林應該是屬於板檢的管轄範圍,備妥你的身分證、印章、匯款收據、買賣雙方的電子記錄列印出來。直接到地檢署按鈴申告(詐欺可以告嗎,我也不曉得。反正受理那邊有執事你可以問他 )一但檢察官受理起訴之後就沒你的事了,基本上除非你敗訴,要不然大概不會產生費用。
除非有人要按照消保法去打集體官司,否則應該是各幹個的。(集體訴訟好像要找個中介機構像是消基會之類 like dell...)。
如果每個人都去告一條,剁老板大概法院跑不完了。
喔對了整個訴訟程序快則半年到八九個月,慢的話一年半載是很常見的這只是一審。即便是簡易庭也需要差不多這個時間,不是法院不理你,而是案件實在是太多了,大家輪著排時間。
舟車勞頓第一次去按鈴通常不會看到檢察官,只有檢察事務官會先問你案情。受理之後(尚未起訴喔還差得遠哩),檢察官會開一兩次偵查庭把買賣雙方找來問話,之後再決定是要和解還是起訴或是不起訴。每一次偵查庭大概間隔一兩個月(這是順利的),起訴之後移轉到法院至少會開一次辯論庭,像這種幾千塊的官司大概一庭就結束掉了。等拿到判決之後(如果是勝訴)可以再打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就可以準備拿錢了(如果對方還沒脫產跑路的話)。
所以有心要玩的要先做好這樣的心理準備,要不然就認賠吧。我想應該不會有人為了幾千塊錢買一把P220五十發子彈再找牛頭去開槍吧。
舊 2010-11-30, 05:56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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