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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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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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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他正在車上翻電話想打電話報警阿

肇事後該汽車駕駛並無逃逸,錄影時間不過短短幾秒
實無法從該數秒的錄影證明該駕駛並無意就被害之行人進行救護

又每人反應、動作之時間及速度均不同
面對突如其來的肇事又以高速行駛中撞擊行人
並非每人均能有立即回應並為妥善及適當的處理
比如他想打電話報警,但可能緊張到雙手狂顫
連翻包包找手機的力氣都還上不來
實不需苛責他人第一時間的反應為何
只要在相當的時間內進行適當救護就可以了
舊 2010-11-28, 07:14 A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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