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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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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501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屁吸低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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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esp002
仔細看了五遍,說完全無責可不一定
一、行經路口應減速
二、旁邊貨車有緊急煞車跡象,法官可能判『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沒錯.....小客車還要負擔大部分的責任.......

就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未減速,就賠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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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站友想學實務的有機米酒製作嗎?

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腦中帶殘,華佗難醫,
腳踏入泥,寸步難行,嘴掛上炮,神仙難敵,心中有愛,世界和平.
舊 2010-11-27, 09:21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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