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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徐志皓性侵殺人 改判無期徒刑-法官真是佛心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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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nw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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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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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8
一起寫信給立法委員,來推動一條法律,
凡是至人於死者,被承審法官判處死刑之外的刑期,
在受刑期滿後,得與承審法官共同生活3年,
以確定受刑人真心悔過,以及法官判決無誤,
假釋出獄者,得與假釋核准者共同生活2年,
以確定受刑人受到感化教育矯正成功,
不至於出獄後,再度危害到一般民眾!
公僕嘛!本該身先士卒,苦人民所苦,
不要圓了自身功德,間接危害社稷、生靈塗炭!
再怎麼苦修,吃齋唸佛,也是了然!
2010-11-25, 02:14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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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nw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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