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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_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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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11
引用:
作者chlang
其實也很簡單,假如有一天台灣企業:

假裝自首: "我就是操縱XX傾銷的一份子,這邊是韓國廠商跟我們聯合傾銷的證據,我當汙點證人無罪,你去把韓國告傾銷到死"

這樣玩幾個韓國 LCD/DRAM/手機 試試看,看看韓國會不會覺得很台灣很光明正大不應該怨恨。

商場如戰場,輸了就該想要如何贏回來,這才真正解怨.

出了這件事,台灣可以怨韓國,但人家本來就是商場上的敵人,怨恨於事無補.

可以檢討自己,發現事前功課做不足,對美國法律與執行程度不了解,對敵人認識不清,以後要多加強情報與法律方面知識,這才會讓自己站起來.
舊 2010-11-24, 05:58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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