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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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 ROD
瞭解 , 我也記得 ..
不過打打嘴砲而已 , 反正網路虛名 , 我也不靠網路吃飯 , 消遣罷了
況且我也不是要勸架 , 而是把可能會發生的是情告訴鄉民 .
只是鄉民只看立場 , 不論是非而已 .
網路上的那端是誰 , 我們都不曉得 , 惹上一身腥 , 搞到要上法院 , 實在不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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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同意.
我現在了解, 原來真的有一個巴掌也拍的響的事.
只要有人想不開放不下離不去, 事情就是存在.
重點, 火還他自己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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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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