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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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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31
引用:
作者syntech1008
若以"獎金發放"應該就無法過關,
與支出名義不符,畢竟他確實沒有"金牌"到手,沒有名次,
才會用變通的方式改為"培訓獎金"之類的名義.


當然,如果不接受培訓,或是沒有擔任教練培訓別人,
這個獎金也沒辦法發,


說是"口惠實不至"也對,
公部門做事就是這樣,
一個蘿蔔一個坑,沒坑就生不出蘿蔔.


除非這三百萬是民間企業或基金會出的.


昨天我記得但書說要楊參加2012奧運才能發放300萬
但問題又來了,奧運國手不是要選拔的嗎?
舊 2010-11-24, 09:39 A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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