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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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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險除外事項依每家產物保險公司明文上會有些排列不同,
我不清楚是那家公司將除外事項列為第28條,
但是國泰世紀產險是將除外事項列入第4條的.
雖然從事犯罪行為並不等於酒駕...
看起來酒駕車禍似乎並不列入強制險之除外事項...其實這是因為酒駕有另外規定!
國泰世紀產險強制險條文第5條:代位權之行使
被保險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交通事故者,本公司仍依本保險契約約定負保險給付之責.
但得在給付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被保險人請求權:
一.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駕駛汽車,其吐氣或血液中所含酒精濃度超過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定之標準.(二~五項與本主題無關,暫略).
前項本公司之代位權,自本公司為保險給付之日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也就是說...酒駕絕對可以申請強制險理賠的!
但是...保險公司有權要求酒駕者於事後賠償將該筆保險金的支出,
除非...保險公司主動放棄代位權或是二年期待未能行使代位權...
補充:
貴親屬想要申請強制險理賠完全要看保險公司的事後是否追回,
但是...車禍肇事與酒駕在交通事故判決上並無關聯性...大不了事後再承受公共危險罪,
因為貴親屬是遭到追撞,
所以我建議你們申請肇事鑑定(3000元)並依法向肇事人提告索賠,
這是另外一條比較穩當的拿到醫療費用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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