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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hle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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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18
300萬培訓「君」 綠批沒誠意

國光獎金的給予方式不是有立法規範嗎?
本來就不能用國光獎金的名義給吧?
能給那就表示那個規範是寫好看的
獎金可以因人設事?

很不解為啥民視的新聞報導為啥結尾常會補一句這種奇怪的評論?
"民眾看來"?
它是有去做民調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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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3/11/2horp.html


300萬培訓「君」 綠批沒誠意
更新日期:2010/11/23 23:01
馬總統承諾,要給楊淑君「金牌選手」的待遇,要如何兌現?傳出體委會認為,不能直接給獎金,而是提供楊淑君3百萬的培訓獎金,而且這筆錢,不能任意使用,必須拿收據或發票來核銷!這可讓綠營立委無法接受,痛批馬政府沒誠意,應該趕快發獎金,別再找藉口。


面對鏡頭,馬總統向全國民眾開出支票,要給楊淑君金牌選手的待遇,到底什麼時候兌現?綠營立委,要馬政府說話算話。


因為傳出體委會認為,要給楊淑君的,不是可以任意使用的國光獎金,而是3百萬的培訓經費,例如像是生活津貼、零用金、教育補助、交通補助,或是聘請專任教練,訓練上的一切開銷,都可以申請,但是得附上收據或發票,才能核銷。


金牌獎金,可能變成培訓金,馬總統當初的承諾,民眾看來,又變成說一套,作一套。
     
      
舊 2010-11-24, 08:24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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