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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藍藍的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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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RG
那把一個年輕人打到半殘,照護殘生,併發症上醫院總要用藥,藥商也跟著賺,死掉後還有殯葬業也跟著賺(隨便算算拖35年好了),創造多少經濟價值還有工作機會?



真的把人打成這樣,應該是打人的去賠著個錢,不是被打的人出這個錢吧??

以當時那種狀況,你真的願意打到對方半殘然後為對方付35年醫藥費?
舊 2010-11-22, 05:37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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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藍藍的離線中